2)105 先发制人_新军阀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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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兆人民之付托,茹苦年余。无非欲使黎民子孙免为牛马奴隶。此种破坏举动,本大总统在任一日。即当牺牲一切救国救民。现在正式选举,瞬将举行,虽甚不肖,断不致以兵力争擅权利,况艰辛困苦,尤无权利之可言。副总统兼圻重任,经本大总统委托讨逆,责有攸归,或乃视为鄂赣之争,尤非事实,仍应责成该兼督速平内乱,拯民水火,各省都督等,同心匡助,毋视中华民国为一人一家之事,毋视人民代表为可有可无之人,我五大族之生灵,或不至断送于乱徒之手。查欧阳武前日电文,词意诚恳,与此电判若两人,难保非金壬挟持,假借名义。俟派员查明再行核办。此令”。

  随后又发布如下的命令:

  “湖口、徐州等处暴徒倡乱,政府为整肃纪纲,维持国本起见,不得不以兵力戡定,迭经先后布告。本大总统躬承国民付托之重,值此变出非常,荡平内乱,责无旁贷,耿耿此心,当为我国民所共谅,各友邦所悉知。惟恐传闻之异词,或以方针之未定,国民以姑息养奸所责备,外商以身命财产为隐忧,若不明白宣告,使我全国人民咸知顺逆从违之所在,各外商共悉镇乱靖暴之有方,其何以靖人心而昭大信?为此通令,条举三端:一、该暴徒勾煽叛兵,僭窃土地,擅行宣布,破坏民国之统一,扰害地方之治安,此等行为,实为乱党,政府不得不依照国家法律以兵警戒。是用兵定乱,为行使约法上之统治权,民国政府当然有此责任。二、各国商民之通商传教,载在条约。凡有乱警地方,该地司令官均应照约实力保护,务使各外国人之身命财产,不致因乱事稍受危险。嗣后各该地方之外国人所有身命财产,如因镇压变乱而直接受有损失者,民国政府必完全负其责任。三、乱党到处勾结,如有本国人与之订立一切契约,而影响可以及于国家或一地方者,无论用何种方法,及何种名义,民国政府绝不承认。以上三端,自本令发布以后,应由各该地司令官通行布告。仍着外交总长行文驻京各国公使查照,以副友邦热诚赞助之雅怀,而示本大总统除暴安良之至意。此令。”

  随后袁世凯制定了针对湘、赣、皖、苏四省的佣兵方阵重点;而以京汉铁路和津浦铁路为交通运输线;以武汉、徐州为进攻出发地;以海军策应陆军作战;拉拢滇、桂、黔三省军队作为牵制力量。为实现这个作战方针,确定了如下作战部署:

  1、沿京汉路南进的部队,主要攻击目标为湘、赣、皖三省。以驻信阳的北洋第六师为主力,河南第一师及混成旅为预备队,由鄂向赣进攻;以驻皖北的倪嗣冲所部、河南雷震春地护军一部以及赵倜所部毅军,进攻皖省;北洋第二师为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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