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三十七章 狙击, 又见狙击_终极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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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七章狙击,又见狙击

  “好,就是这时候”

  就在这一瞬间里,场中的一切似乎都定格在王越的手掌按在阿蒙德前额的一刻,所有人都还在瞠目结舌,目瞪口呆的同时,三百米外的楼上杂物间里,浑身早已是大汗淋淋的兰帕德,突然一跃而起,将手里的狙击步枪伸出窗外,看也不看,直接就扣动了扳机。

  也没有人听到任何的响声,因为配置了消音器的缘故,枪击的声音本来就很小,距离又远,再加上此时场中劲风呼啸,呜呜作响,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王越的身上了。

  甚至,就连这时候的王越都没有觉察到,就在他打死阿蒙德的一瞬间,一颗经过精心雕琢的子弹已经出了膛。

  而这一颗子弹也凝聚了兰帕德这位军中第一流的狙击手全部的精气神,就好像一个高明的杀手,杀人前屏息凝神,不管多长时间的蓄势,都是为了最后的必杀一击。一枪过后,对他而言,简直比在战场上熬过三天三夜还要疲惫不堪。

  一颗初速度超过七百米每秒的步枪弹,在高速旋转中,几百米的距离连半秒钟都不用,试问在这种情形下谁又能防备得了。

  更何况这时候,也正值王越旧力已去新力未生之际,阿蒙德虽然已经被他打碎了脑袋,但全力勃发之下,一招出手,势必就无法留手。全身巨大化固然威力无穷,可这也恰恰就代表了处在这种状态下的王越,正是他无法完全控制自己力量的时候

  所谓,发力出招,能杀不能留。

  兰帕德是血鲨部队第一流的狙击手,战场上杀人无数,一枪打出去,根本不用特意瞄准,只凭手感枪感就把着一颗子弹的轨迹和落点,选在了王越脑部一侧的太阳穴。这地方是人身上最为要害的地方之一,一旦击中,子弹爆炸的瞬间就能把人的脑袋炸的像是番茄酱一样。

  而且选择这个地方,兰帕德显然也是进行过充分的考虑的。有关于王越的资料,他知道的并不少,当然也知道王越的功夫高明,一旦全身膨胀起来,筋肉便仿佛钢铁一样坚硬,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挡住步枪弹,但手枪子弹肯定是没戏。

  所以为了保险,兰帕德不但选择的时机恰到好处,并且在这一瞬间,就把对方的太阳穴当成了自己的突破口。而为了怕长时间的瞄准锁定会引起王越的警觉,他也是到了最后一刻才纵身,跃起,从出枪到扣动扳机,不过是只有零点几秒的功夫,充分体现出了他身为一个狙击手的可怕之处。

  可是即便如此,自觉已经把所有的意外都算进去了的他也没有想到,他要对付的王越除了一身强横无比的格斗功夫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力量一直隐藏在他大脑的深处。

  所以,就在兰帕德扣动扳机的一刻,王越也在几乎同时有了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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